通税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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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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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如何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七大重要提醒来了 | 通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个人所得税”APP在其首页发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对今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的七个常见问题释疑。今年跳槽的小伙伴尤其要注意,如果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新的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此办理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一、我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该怎么办?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1607 2019-12-12[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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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公司?小心被坑 | 通税税收洼地所谓“税收洼地”,是基于国家对符合区域性政策、行业性政策、企业规模性政策和所有制性政策这四大类的企业,给予所得税等零税或优税等措施,使其在税收基本面上形成一个低税率的曲线而形成的。如国家为了扶持西部大开发,对西部企业普遍给予税收优惠待遇,以利于促进西部的招商引资和大开发。“税收洼地”的形成,使相关企业得到合法避税的机会,这对企业的成长以及推动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如果你有朋友2275 2019-12-10[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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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合同里的10大涉税风险,第一条就可能会被忽视!| 通税在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通常会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对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01、签订以货换货合同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很多企业会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那么,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规定: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1559 2019-12-05[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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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余票”让企业富裕?切莫因小失大 | 通税导 读近期“富余票”话题再现,风险不小。当企业存在“富余票”时,千万要如实按无票收入做账并申报,万万不能铤而走险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01何谓“富余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会存在部分消费者未索取发票的情况,当企业按实际销售额申报增值税时,企业申报的销售额会大于发票开票金额,由此产生了“富余票”。此现象也为虚开发票提供了空间。02利用“富余票”虚开厦门一企业被罚款20万元并1490 2019-12-02[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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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首页1943 2019-11-28[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