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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8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出口554.5亿美元,同比增长0.8%,占全行业业务收入的6%左右,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增长5.1%。那么,软件行业可否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呢?
(全文共1948字,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一、区分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项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由此可见,当软件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当按17%(现16%)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如果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则不征收增值税。我们可以把该业务类型理解为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并销售的模式,是传统的增值税征收范围。
营改增后,征税范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之前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形已不复存在。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也就是说,营改增后,如果软件公司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归委托方,则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软件服务,按照6%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软件公司自己开发软件并销售,软件的著作权归软件公司,属于传统的增值税征收项目,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一)软件产品出口
如果软件企业自行开发软件并出口,属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的情形,可以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申报出口退税,但要注意,一种产品是否可以退税还要看该产品的退税率,如图:
可见,目前我国软件产品的退税率均是0,因此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此外,依据《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238号“三、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虽然你这个文件较早,但依然有效。在实践中,软件产品的出口通常按免税申报,即不计提销项,对应的进项税转出。
(二)软件服务出口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附件四)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从文件理解,软件服务以及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均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我们再看一下软件服务及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退税率:
无论是软件服务还是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征税率和退税率都是6%,因此,企业向境外提供的软件服务以及外包服务等均可通过零税率应税服务模块申报出口退税。
三、软件服务出口退税未必最划算
虽然软件服务以及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均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且是没有征退税率差的,但是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就一定会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简单介绍一下出口退税的原理。
根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公告)的规定,软件企业向境外提供软件服务适用免抵退办法,什么是免抵退呢?“免”,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抵”,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退”,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我们可以看到,出口退税的实质是退的进项税额,换句话,如果一个企业的进项税额很少,那么即便有大量的出口销售额,也不会有太多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免抵税额+退税额,如果出口企业没有留底,就没有退税额,那么将会有大量的免抵税额,而免抵税额是要计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的,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整体税负,实践中绝大多数软件企业进项税额都很少,因此向境外提供软件服务是否申报出口退税,企业应做税负分析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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